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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887

生产企业: 峨眉山通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卡马西平片
卡马西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

生产企业

峨眉山通惠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887

国药准字H310204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用法用量

1、深部肌肉注射时:使用前需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将药品稀释成小于60mg/ml浓度的药液。 2、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3、成人:可经深部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轻中度感染: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 4、儿童:静脉滴注给药: (1)轻中度感染: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3)重度感染: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5、或遵医嘱。

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1片),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2-4片),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4-8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12片)。 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3-6片),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2-4片),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2-4片),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16片),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0片);15岁以上不超过1.2g(12片);有少数用至1.6g(16片)。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片),12-15岁每日不超过1g(10片),少数人需用至1.6g(16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儿童:儿童按体重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ug/ml之间。

副作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1.神经系统常见的不良反应: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乳汁,月尾血药浓度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儿童用药: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具体参考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

成分

1、本品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药理作用

1、国外文献显示,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剂不良反应情况如下: (1)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肿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症。 (4)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5)静脉滴注可能引起静脉炎;肌肉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疼痛、硬结和无菌性脓肿。 (6)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2、国内克林霉素磷酸酯和盐酸克林霉素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报道有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和血尿,另有极少数严重病例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过敏性紫癜、抽搐、肝功能异常、胸闷、心悸、寒战、高热、头晕、低血压、耳鸣、听力下降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止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6、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7、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断。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注意利弊。 (2)曾有报道口服克林霉素0.15g,静脉注射克林霉素磷酸酯0.6g时,乳汁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克林霉素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 9、儿童用药:一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4岁以内儿童慎用。小儿(新生儿到16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10、老年用药: (1)克林霉素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 (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难以判断是否老年人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所见到的腹泻(有艰难梭状杆菌引起)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人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人所发生的腹泻。 11、药物过量: (1)在小鼠中静脉注射剂量为855mg/kg和大鼠口中口服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618mg/kg时发现有明显的致死性,在小鼠中未见到过惊厥和抑郁。 (2)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都未能有效清除血清中的克林霉素。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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