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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液态)
氧(液态)

氧(液态)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氧(液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195

生产企业: 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缺氧引起的各种症状,如呼吸困难、高原病、一氧化碳中毒等。可用于急救、医疗治疗、潜水作业等场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氧(液态)
氧(液态)
柳胺酚胶囊
柳胺酚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生产企业

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195

国药准字H22024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缺氧引起的各种症状,如呼吸困难、高原病、一氧化碳中毒等。可用于急救、医疗治疗、潜水作业等场合。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吸入12升,每日34次,儿童酌减。请遵医嘱使用。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副作用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窒息、冻伤或呼吸困难。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成分

适用于缺氧引起的各种症状,如呼吸困难、高原病、一氧化碳中毒等。可用于急救、医疗治疗、潜水作业等场合。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储存于通风、阴凉处;2. 远离火源和高温;3. 避免与有机物接触;4. 使用时佩戴防护装备;5. 严禁吸烟;6. 泄漏时立即采取措施。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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