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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伐昔洛韦
盐酸伐昔洛韦

盐酸伐昔洛韦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伐昔洛韦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328

生产企业: 湖北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性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伐昔洛韦
盐酸伐昔洛韦
多潘立酮片
多潘立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伐昔洛韦。

主要成份多潘立酮10毫克。辅科为淀粉、氢化植物油、含水乳糖、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聚乙烯吡咯烷酮、预胶化淀粉、十二烷基硫酸钠。

生产企业

湖北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328

国药准字H109100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性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伐昔洛韦片/盐酸伐昔洛韦胶囊/盐酸伐昔洛韦分散片/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 盐酸伐昔洛韦缓释片: 口服,一次0.6g(1片),一日一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一般需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一般需连续服药7日。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饭前15-30分钟服用。 

副作用

对盐酸伐昔洛韦、阿昔洛韦或本药中其它任何组分过敏或不能耐受者禁用。

1.偶见轻度腹部痉挛、口干、皮疹、头痛、腹泻、神经过敏、倦怠、嗜睡、头晕等。 2.有时血清泌乳素水平会升高、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等,但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3.临床试验数据: 对参加31个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的1275名消化不良、胃食管反流病、肠易激综合征、恶心、呕吐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受试者进行用药安全性评价。所有患者≥15岁,且至少口服本品一次。日总剂量中位值为30mg(10~80mg),暴露期中位值为28天(1~28天)。研究不包括糖尿病胃轻瘫、化疗和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继发症状。不良反应报告如下(包括不良反应频率):口干1.7%、性欲缺乏0.2%、焦虑0.1%、嗜睡0.8%、头痛0.6%、腹泻0.4%、皮疹0.2%、瘙痒0.1%、溢乳0.5%、乳腺通0.2%、乳腺触痛0.2%、无力0.1%。 在45个临床实验中,高剂量、长期服用本品,并用于包括糖尿病胃轻瘫在内的其他适应症,除口干外,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尤其对于药理学上可于醋的有关催乳素增加的时间更为明显。除上述不良反应外,还应注意静坐不能,乳腺分泌物、乳腺增大、乳腺肿胀、抑郁、过敏反应、哺乳障碍和月经不调。(其余详见说明

禁忌

详见药品说明书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性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药理作用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本品直接作用于胃肠壁,可增加胃肠道的蠕动和张力,促进胃排空,增加胃窦和十二指肠运动,协调幽门的收缩,同时也能增强食道的蠕动和食道下端括约肌的张力,抑制恶心、呕吐。本品不易透过血脑屏障。

注意事项

盐酸伐昔洛韦片/盐酸伐昔洛韦分散片/盐酸伐昔洛韦缓释片: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仍需权衡利弊。 (2)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11、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12、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13、药物过量: (1)症状和体征:本品用药过量的资料有限。然而,有患者单剂使用阿昔洛韦剂量达20g,经胃肠道部分吸收后,并未出现常见的毒性反应。 (2)意外的经口服重复过量使用阿昔洛韦几天后,观察到与其相关的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和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及意识模糊)。 (3)处置:应密切观察病人的中毒症状。血液透析可以显著提高阿昔洛韦从血液中的清除率。因此可作为过量后的处理选择。 盐酸伐昔洛韦胶囊: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药期间宜多饮水。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儿童慎用,本品对二岁以下的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5、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1、肾功能不全者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服药期间宜多饮水。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4、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2.建议儿童使用多潘立酮混悬液。  3.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应用时需慎重,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本品含有乳糖,可能不适用于乳糖不耐受、半乳糖血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  10.当抗酸剂或抑制胃酸分泌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前两类药不能在饭前服用,应于饭后服用,即不宜与本品同时服用。 11.由于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12.片剂不适用于体重小于35kg的儿童。 13.在没有咨询医师的情况下,连续使用本品不得超过14天。 14.药物过量主要在婴儿盒儿童中报告。药物过量的症状包括兴奋、意识改变、惊厥、定向障碍、嗜睡和锥体外系反应。本品无特定的解酒药。一旦药物大量过量,在一小时内洗胃及给予活性炭可能会有帮助,建议进行严密的临床监护及支持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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