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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357

生产企业: 湖北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的对症处理。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醋酸甲羟孕酮片
醋酸甲羟孕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精氨酸阿司匹林。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生产企业

湖北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Pfizer Italia S.r.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357

注册证号H201406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的对症处理。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用法用量

1、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以4ml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注射;注入250ml等渗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混合后立即静滴。 2、成人:一次1.0-2.0g,一日2次。 3、儿童:一日按体重20-40mg/kg,分2次给药。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1、活动性消化溃疡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患者禁用。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禁用。 4、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成分

本品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的对症处理。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短期应用不良反应较少,偶有轻微胃肠道反应(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用量较大时严重者可引起消化道出血,长期应用消化性溃疡发病率较高。 2、对血液系统的影响:本品对抗维生素K的作用,抑制凝血酶原的合成,延长出血时间,可予维生素K防治。长期使用可抑制血小板聚集,发生出血倾向。 3、对肝肾功能的影响:长期应用本品可出现转氨酶升高、肝细胞坏死及肾脏损害,及时停药可恢复。 4、水杨酸反应: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视听减退、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有精神紊乱、呼吸加快、酸碱平衡失调和出血等,甚至可出现休克。 5、过敏反应:少数病人用药后出现皮疹、荨麻疹、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或黏膜充血等过敏反应。其中哮喘较多见,而且多发于30岁以上的中年人,于服药数分钟后产生呼吸困难、喘息,特称“阿司匹林哮喘”,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6、瑞氏综合症(Reye’sSyndrome):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可发生瑞氏综合征,表现为开始有短期发热等类似急性感染症状,惊厥、频繁呕吐、颅内压增高与昏迷等。此种情况虽少见,但有生命危险。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镇痛不应超过3天。年老体弱或体温达40℃以上者应严格掌握给药剂量,以免出汗过多引起虚脱。 2、严重肝功能损害、低凝血酶原血症、维生素K缺乏、血小板减少者均需避免应用本品,手术前一周也应停用。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史者。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3)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引起尿酸滞留)。 (4)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5)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患者,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6)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4、本品不易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妊娠早晚期用药都有致畸危险,长期使用可使产程延长,产后出血增多等,故禁用;也可在乳汁中排泄,长期大剂量用药时婴儿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故哺乳期妇女也不宜应用。 7、儿童用药:一般12岁以下小儿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故应减少剂量。 9、药物过量:本品剂量过大(一日相当于阿司匹林5g以上)可致水杨酸反应,应立即停药,予含碳酸氢钠的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以加速水杨酸盐从尿中排泄。严重过量可考虑血液透析或腹腔透析;如出血,给予输血或补充维生素K。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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