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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357

生产企业: 湖北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的对症处理。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国公酒
国公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精氨酸阿司匹林。

当归 羌活 怀牛膝(去头) 防风独活 牡丹皮 广藿香 槟榔麦冬 陈皮 五加皮 厚朴(姜炙) 红花 天南星(矾水炙) 枸杞子 白芷 白芍 紫草 白术(麸炒) 川芎 木瓜 栀子苍术(炒) 枳壳(去心麸炒)等。

生产企业

湖北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酒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357

国药准字Z110204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的对症处理。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沉重,伸屈不利,手足麻木,腰腿疼痛。

用法用量

1、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以4ml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注射;注入250ml等渗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混合后立即静滴。 2、成人:一次1.0-2.0g,一日2次。 3、儿童:一日按体重20-40mg/kg,分2次给药。

口服,一次10ml,一日2 次。

副作用

1、活动性消化溃疡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患者禁用。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禁用。 4、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个别服用后可能会出现面部潮红,头晕症状。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的对症处理。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沉重,伸屈不利,手足麻木,腰腿疼痛。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短期应用不良反应较少,偶有轻微胃肠道反应(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用量较大时严重者可引起消化道出血,长期应用消化性溃疡发病率较高。 2、对血液系统的影响:本品对抗维生素K的作用,抑制凝血酶原的合成,延长出血时间,可予维生素K防治。长期使用可抑制血小板聚集,发生出血倾向。 3、对肝肾功能的影响:长期应用本品可出现转氨酶升高、肝细胞坏死及肾脏损害,及时停药可恢复。 4、水杨酸反应: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视听减退、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有精神紊乱、呼吸加快、酸碱平衡失调和出血等,甚至可出现休克。 5、过敏反应:少数病人用药后出现皮疹、荨麻疹、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或黏膜充血等过敏反应。其中哮喘较多见,而且多发于30岁以上的中年人,于服药数分钟后产生呼吸困难、喘息,特称“阿司匹林哮喘”,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6、瑞氏综合症(Reye’sSyndrome):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可发生瑞氏综合征,表现为开始有短期发热等类似急性感染症状,惊厥、频繁呕吐、颅内压增高与昏迷等。此种情况虽少见,但有生命危险。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镇痛不应超过3天。年老体弱或体温达40℃以上者应严格掌握给药剂量,以免出汗过多引起虚脱。 2、严重肝功能损害、低凝血酶原血症、维生素K缺乏、血小板减少者均需避免应用本品,手术前一周也应停用。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史者。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3)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引起尿酸滞留)。 (4)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5)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患者,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6)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4、本品不易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妊娠早晚期用药都有致畸危险,长期使用可使产程延长,产后出血增多等,故禁用;也可在乳汁中排泄,长期大剂量用药时婴儿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故哺乳期妇女也不宜应用。 7、儿童用药:一般12岁以下小儿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故应减少剂量。 9、药物过量:本品剂量过大(一日相当于阿司匹林5g以上)可致水杨酸反应,应立即停药,予含碳酸氢钠的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以加速水杨酸盐从尿中排泄。严重过量可考虑血液透析或腹腔透析;如出血,给予输血或补充维生素K。

1.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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