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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促卵泡素
尿促卵泡素

尿促卵泡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尿促卵泡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456

生产企业: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尿促卵泡素
尿促卵泡素
盐酸昂丹司琼片
盐酸昂丹司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尿促卵泡素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制得的无菌制剂。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456

国药准字H1096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在注射前可将粉末溶于氯化钠注射液中,为避免注射容量过大,可将本品5瓶溶于1ml的溶剂中。 2、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 (1)本品的治疗目的是产生单个成熟的格拉夫卵泡,然后使用HCG促使卵子释放。 (2)本品可在一个疗程内每日注射,在有月经的患者,治疗应在月经周期的头七天内开始。 (3)应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节治疗方案。通常的治疗方案开始是每天注射FSH达75单位-150单位,如果必要的话,间隔7天或14天每天可增加或减少75单位,以获得适度的(而非过度)的反应,如果4周后治疗反应仍不佳,本周期的治疗就应停止。 (4)如果反应适度,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24-48小时,应单次肌注剂量10,000单位的HCG,并建议患者在应用HCG的当天或第二天过性生活。 (5)如果反应过度,就应停止治疗并不再使用HCG,在下一周期应用较前一周期剂量为低的治疗方案。 3、用于辅助生育技术超促排卵者: (1)超排卵女性的治疗方案包括在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每日应用150单位-225单位的本品,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50单位),继续治疗,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2)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的24-48小时,单次注射剂量10000单位的HCG以诱导卵泡的最终成熟。 (3)现在已广泛应用GnRH激动剂的降调节(Down-regulation)来抑制内源性的LH峰并控制LH的水平,在通常的用药方案中,一般在激动剂治疗近两周后,开始应用本品,继续应用这两种药物,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4)举例说明,在头七天可肌注225单位的本品,根据卵巢的治疗反应调节此后的剂量。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以及任一成份过敏者。 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3、卵巢、乳腺、子宫、下丘脑或垂体肿瘤。 4、尚未诊断明确的阴道出血。 5、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 6、与多囊卵巢无关的卵巢囊肿或卵巢增大。 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 8、子宫纤维瘤不宜妊娠者。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1、本品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1、在少数病例应用本品治疗后可出现多胎儿,其中大部分为双胞胎。在体外受精中,这种现象与胚胎复制的数目有关。 2、由堕胎或流产所致的妊娠失败和由其他生育问题所致的妊娠失败的发生率类似。如果有输卵管病变的病史,则有可能发生异位妊娠。 3、有严重肺病(如肺不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报道。 4、有报道在应用FSH和HMG后可出现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发热,关节疼痛。出现包括胃腔胀满的胃肠症状以及骨盆疼痛或乳房疼痛,轻度到中度的卵巢增大,有时可见卵巢囊肿,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较少见,在某些罕见的病例中发生动脉血栓栓塞,其发生与应用HMG及HCG治疗有关,在应用本品及HCG治疗中也可发生这种情况。

注意事项

1、在治疗开始前再次确认夫妇不育的诊断,并推定是否为适应症。 2、可能出现诸如腹水、心包渗出、胸膜积水、血液浓缩、继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或高凝状态等。应通过适当的医疗措施来控制这些症状,包括避免不必要的骨盆检查,如果不发生妊娠,这些症状通常在月经到来之后自行消失。 3、对于有乳糖过敏史的患者,必须考虑到本品含有乳糖成份。 4、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5、治疗过度的卵巢反应一般不诱发明显的不良反应,除非使用HCG来诱导排卵或已发生妊娠。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通常发生在应用HCG治疗或排卵后1-2周。 6、如果出现骨盆疼痛、腹胀等症状或卵巢增大,或雌激素测定或超声检查提示过度的雌激素反应,应中止本品的治疗,并不再接用HCG治疗,同时避免性交以防止发生卵巢的过度刺激。 7、坚持应用所推荐的治疗剂量,并监测治疗方案以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在临床验证中,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率低于1%。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9、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0、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1、药物过量:本品使用过量可导致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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