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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替洛尔
阿替洛尔

阿替洛尔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阿替洛尔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062

生产企业: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替洛尔
阿替洛尔
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
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
主要成分

该制剂主要成分为阿替洛尔。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左炔诺孕酮6mg,炔雌醚3mg。

生产企业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062

国药准字H110213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用法用量

阿替洛尔片: 口服。 (1)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2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 (2)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1.月经的当天算起,第5天午饭后服药一次,间隔20天服第二次,或月经第5天及第10天各服1片,以后均以第二次服药日期,每月服1片,一般在服药后6~12天有撤退性出血。2.原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改服长效避孕药时,可在服完22片后的第二天接服长效避孕药1片,以后每月按开始服长效避孕药的同一日期服药1片。

副作用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 2、心源性休克者。 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1.类早孕反应:和短效口服避孕药表现相似,但比较严重,开始服药的前几个周期表现较重,反应发生时间一般在服药后8~12小时,因此将服药时间定于午饭后,使反应高潮恰在熟睡中,可使之减轻。2.白带增多:为长效口服避孕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3~6周期之后。3.少数人发生月经过多或闭经。4.其他有胃痛、浮肿、乳房胀痛、头痛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服药后可使乳汁减少,帮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药理作用

1、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 2、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 3、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注意事项

1、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 2、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 3、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 4、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 5、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6、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 7、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 8、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9、运动员慎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并出现在脐带血液中,缺乏头3个月使用本药的研究,不排除胎儿受损的可能。妊娠妇女较长时间服用本药,与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有关。本药在乳汁中有明显的聚集作用,哺乳期妇女服用时应谨慎小心。 11、儿童用药:用于儿童应从小剂量开始0.25-0.5mg/kg,每日2次。注意监测心率、血压。 12、老年用药:所需剂量可以减少,尤其是肾功能衰退的患者。 13、药物过量:严重的心动过缓可静脉注射阿托品1-2mg,如有必要可随后静脉注射大剂量胰高血糖素10mg,可根据反应重复或随后静脉滴注胰高血糖素1-10mg/小时,若无预期效果,或没有胰高血糖素供应,可采用β-受体激动剂。

1.本品适用于长期同居夫妇避孕,每月只需服药一次,但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按规定用药。 2.初次服药后10~15天来一次月经,开始服药的两次月经周期有些缩短,属于正常现象,第三次转为正常。 3.服药期间有个别人因体内雌激素不足而发生阴道出血,可加服炔雌醇片,每天每次1片(0.005~0.01mg)或遵医嘱。 4.服药期间定期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5.如需生育,应停药或采取其它避孕措施,半年后再怀孕。 6.凡患有急慢性肝炎、肾功能不全、肿瘤、子宫肌瘤、乳房肿块、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哺乳期妇女、严重高血压禁用。既往月经不调、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未恢复正常月经者,不宜服用。 7.服避孕药的吸烟妇女并发心血管病(中风、心肌梗塞等)较不吸烟者多,因此服避孕药妇女应停止吸烟,或吸烟妇女(特别是年龄超过35~40岁者)不宜服避孕药。 8.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视觉障碍、原因不明剧烈性头疼或偏头疼、出现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9.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以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 10.服药期限,以连续3~5年为宜,停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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