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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
盐酸特比萘芬

盐酸特比萘芬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4098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
盐酸特比萘芬
头孢丙烯片
头孢丙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4098

国药准字H201037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特比萘芬片: 1、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1次。 2、皮肤感染的疗程: (1)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 (2)体癣、股癣:2-4周。 (3)皮肤念珠菌病:2-4周。 (4)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3、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头癣:4周,头癣多数发生于儿童。 4、甲癣: (1)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 (2)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 (3)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治疗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使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盐酸特比萘芬溶液: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1、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2、使用方法: (1)使用时,请取下瓶盖。 (2)首次使用产品时,需均匀且快速用力按压喷头3-10次至有药液喷出。喷头应定期取下,用温水进行清洗。 (3)使用完毕,请盖回瓶盖。 (4)如用针等尖锐物扎过喷头小孔,将导致液体无法正常喷出。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 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服用,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1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疗程一般7-14天,但-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特比萘芬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忌用。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余详见说明书。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总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家兔、小鼠和大鼠分别经口给子人用最大剂量(1000mng)的0.8倍、8.5倍、18.5倍(以mg/m计算)未发现对胎儿的影响。但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故仅在确有需要时方可用于怀孕妇女。2.哺乳妇女单次口服头孢丙烯1g,可在乳汁中发现少量药物(小于给药量的0.3%), 24小时后平均水平在0.25-3.3μg/ml范围。因为尚不清楚头孢丙烯对哺乳婴儿的影响,故哺乳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使用头孢丙烯的安全性和疗效的资料。然而,已有有关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在新生儿体内蓄积(由于在此年龄段的儿童药物半衰用延长)的报道。老年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大于65岁)给予1g头孢丙烯。与20-40岁成人相比,AUC开高35%-60%,肾清除率下降40%,临床研究显示,当老年人接受和成人同样剂量时。安全有效性是可以接受的。且和非老年患者相当。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药理作用

盐酸特比萘芬片: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 1、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 2、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 3、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 4、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 5、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盐酸特比萘芬溶液、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盐酸特比萘芬乳膏: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局部刺激及过敏反应,表现为刺激、阴道瘙痒、红肿等。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在任何时候,禁止用针等尖锐物破坏喷头小孔。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 2.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的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并用对耐药尚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3.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产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4.患有胃肠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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