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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素胶囊
葫芦素胶囊

葫芦素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葫芦素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211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葫芦素胶囊
葫芦素胶囊
肌苷片
肌苷片
主要成分

葫芦素。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211

国药准字H440200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 1、慢性肝炎一次1-3粒,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粒。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

偶见胃部不适。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部分患者在治疗初期有纳差、恶心等轻微胃肠道症状,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初服时可从低剂量开始,以后渐增。 2、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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