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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327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327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小儿滴数酌减。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注意事项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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