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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360

生产企业: 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以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尼美舒利片
尼美舒利片
主要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1

生产企业

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360

国药准字H200002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以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痛经。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12~18岁儿童一次1片,每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6片。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成分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以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痛经。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故具有解热镇痛作用。本品由速释层和缓释层两部分组成,口服后速释层中对乙酰氨基酚迅速溶出而被吸收,产生解热止痛作用,缓释层则缓慢释放对乙酰氨基酚,使作用持续8小时之久。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112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2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故此种病人应慎用;  4不应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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