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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麻美敏片Ⅱ
氨麻美敏片Ⅱ

氨麻美敏片Ⅱ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氨麻美敏片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387

生产企业: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氨麻美敏片Ⅱ
氨麻美敏片Ⅱ
盐酸乙胺丁醇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日片(氨酚伪麻美芬片):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夜片(氨麻美敏片Ⅱ):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生产企业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哈尔滨三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387

国药准字H230204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日片(氨酚伪麻美芬片):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白天每6小时服1次。 夜片(氨麻美敏片Ⅱ):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夜晚或临睡前服1片。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副作用

对伪麻黄碱、抗组胺药、对乙酰氨基酚或氢溴酸右美沙芬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成分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具有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的作用;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具有止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进一步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并有镇静安眠的作用。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夜用片服用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运动员慎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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