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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栓
对乙酰氨基酚栓

对乙酰氨基酚栓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393

生产企业: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栓
对乙酰氨基酚栓
盐酸环丙沙星片
盐酸环丙沙星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O.15克。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吐温-80。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生产企业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393

国药准字H330212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6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2~6片),分2~3次。(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4~6片),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4~6片),分2~3次,疗程7~14日。(4)肠道感染:一日1g(4片),分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日1.5g(6片),分2~3次,疗程10~14日。(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2片),分2次服,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日1g(4片),分2次,疗程7~14日。(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2片)。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①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②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③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④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转氨酶和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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