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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5069

生产企业: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
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本品每支20克含丁酸氢化可的松2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凡士林、十八醇、液体石蜡、平平加A-20、枸缘酸、枸缘酸钠、羟苯乙酯(防腐剂)、纯化水。

生产企业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069

国药准字H109400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1日2次。

副作用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2、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性或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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