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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696

生产企业: 山西三裕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西咪替丁片
西咪替丁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曲美布汀化学名为()-3,4,5-三甲氧基苯甲酸(2-二甲胺基-2-苯基)丁酯马来酸盐

西咪替丁。化学名: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分子式:C10H16N6S分子量:252.34

生产企业

山西三裕制药有限公司

安阳市华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696

国药准字H410204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临床主要用于:①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高酸性胃炎等。②据报道,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它疱疹性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每次0.1~0.2g,一日3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口服:①成人:每次200~400mg,1日800~1600mg,一般于饭后及睡前各服1次,疗程一般为4~6周。另有主张一日量分2次(每次400mg)或顿服疗法(晚间一次性口服800mg)。②儿童: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服用,饭后服,重症者睡前加服1次。亦可参照成人方法,将1日量分作2次或1次顿服,疗程同上。

副作用

对马来酸曲美布汀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安全性问题尚未确立,必要时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问题尚未明确,必要时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较弱,需注意减量用药。

成分

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临床主要用于:①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高酸性胃炎等。②据报道,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它疱疹性感染。

药理作用

1胃运动调节作用离体豚鼠胃前庭部环状肌标本加入10-5g/ml本品可使其自律运动的振幅减小。此外:还可以增加同一标本在28℃时的不规则微弱运动的频率和振幅,使其趋于规律的节律性收缩。当给切断胸部迷走神经的麻醉犬静脉注射3mg/kg本品后,可使其胃的不规则运动趋于规律化。对有消化系统疾病患者的胃幽门部运动,静脉注射1mg/kg本品后,发现可抑制运动机能亢进肌群的运动,同时,也发现可增进运动机能低下肌群的运动; 2对消化道系统推进性运动诱发作用人空肠内4~6mg/kg用药后发现,可诱发成人消化系统生理性消化道推进运动; 3对胃排空功能的改善有经常性原因不明上腹部消化道不适感的慢性胃炎患者,口服200mg本品后,可使胃排空功能的减弱得到改善,同时,还可使胃排空功能亢进得到抑制; 4肠运动调节作用对离体豚鼠结肠标本的实验,在10-5g/ml时,对肌肉紧张度低下(低负荷时),有增加紧张的作用,对肌肉紧张度亢进(高负荷时),有降低紧张,减小振幅的作用。对过敏性肠炎综合症的心理劳累负荷引起的大肠运动亢进。服用300mg本品能够得到抑制。对于新斯的明负荷引起的运动亢进患者,50mg静脉给药可抑制回肠、上行结肠、S状结肠运动至负荷前水平。 5食管下端括约压(LESP)的调节作用对麻醉狗的食管下端括约压实验表明:0.6mg/kg静脉给药能降低四肽促胃泌素负荷引起的内压上升,同时也能使肠促胰液素引起的内压降低得到回升; 6对消化道平滑肌的直接作用对离体豚鼠胃前庭部环状肌标本的实验,发现即使在阿托品、酚妥拉明、心得安以及河豚毒等的存在下,本品仍有对消化道平滑肌的直接作用。对离体豚鼠回肠的实验发现,本品可以非竞争抑制由于乙酰胆碱引起的收缩作用。且还发现切除麻醉犬胸部迷走神经后,对消化道运动仍有直接作用; 7末梢性镇吐作用对狗的实验发现虽对阿朴吗啡诱发的呕吐抑制作用较弱,但对因硫酸铜诱发的呕吐,在静脉注射3mg/kg或口服60mg/kg本品后,可以明显延长诱发呕吐所需时间。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注意事项

出现皮疹患者应停药观察。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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