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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咪替丁片
西咪替丁片

西咪替丁片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西咪替丁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1518

生产企业: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

功能主治:组胺H2受体阻滞药。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西咪替丁片
西咪替丁片
维U颠茄铝分散片
维U颠茄铝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氢氧化铝140毫克,维生素UII(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颠茄浸膏10毫克。辅料: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聚维酮K30、交联聚维酮、淀粉、硬脂酸镁、二氧化铝。

生产企业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1518

国药准字H2009329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组胺H2受体阻滞药。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灼热感、胃痛及慢性胃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推荐疗程为2周。

副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本品可引起便秘、腹痛、腹泻、恶心、转氨酶升高等常见的消化系统不良反应。 2.少见眼痛、眼压升高、皮疹,偶见心律紊乱(心悸)。 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4.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视力模糊、小便不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成分

组胺H2受体阻滞药。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灼热感、胃痛及慢性胃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为组胺H2受体拮抗剂具有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其抑酸作用强能有效地抑制基础胃酸分泌和各种原因如食物组胺五肽胃泌素咖啡因与胰岛素等刺激所引起的胃酸分泌使分泌的量和酸度都降低并能防止或减轻胆盐酒精阿司匹林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等所致的胃粘膜腐蚀性损伤对应激性溃疡和上消化道出血也有明显疗效此外本品有抗雄激素作用在治疗多毛症方面有一定价值;还能减弱免疫抑制细胞的活性增强免疫反应从而阻抑肿瘤转移延长存活期据国外资料报道本品尚可有效治疗急性间歇性卟啉病组胺通过兴奋H2受体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增加胃壁细胞内cAMP的生成cAMP通过蛋白激酶激活碳酸酐酶催化CO2和H2O生成H2CO3并进一步解离而释放出H+使胃酸分泌增加西咪替丁主要作用于壁细胞上的H2受体起竞争性抑制组胺的作用因而能抑制胃酸分泌。本品有显著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能明显抑制基础和夜间胃酸分泌也能抑制由组胺分肽胃泌素胰岛素和食物等刺激引起的胃酸分泌并使其酸度降低对因化学刺激引起的腐蚀性胃炎有预防和保护作用对应液性胃溃疡和上消化道出血也有明显疗效。

本品中维生素UII可促进肉芽发育和黏膜再生;氢氧化铝为抗酸药,能中和过多的酸度,缓解胃痛及胃烧灼感,颠茄提取物可抑制腺体分泌,解除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疼痛。

注意事项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7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3)器质性脑病;(4)肝肾功能损害。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老年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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