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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259

生产企业: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含二丙酸倍氯米松。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259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撳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用量过大(>0.8mg/d),可出现糖皮质激素的一系列全身性不良反应。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丙酸倍氯米松为人工合成的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外用具有: 1 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能抑制支气管渗出物,消除支气粘膜肿胀,解除支气管痉挛。 2 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3 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4 本品局部应用,对钠潴留及肝糖原异生作用很弱,也无雄性、雌性及蛋白同化激素样的作用,对体温和尿也无明显影响,吸入给药对支气管喘息的疗效比口服更有效。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孕妇慎用。 5婴儿慎用。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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