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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646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称为±-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646

H201305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或一次0.3g(3粒),一日2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14日。   3.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0.3g(3粒),一日2次。   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0.4g(4粒),手术前2-6小时服用。

一般1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几率种类0.1~5%以下0.1%以下过敏症眼睑炎、眼睑皮肤炎 眼瘙痒感、刺激感、结膜炎、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 眼脂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成分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扬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药理:1.作用机制玻璃酸钠可与纤维连接蛋白结合,通过该作用促进上皮细胞的连接和伸展。此外,由于其分子内可保有众多的水分子,因而具有优异的保水性。2.促进角膜创伤治愈作用(家兔)对家兔角膜上皮创伤模型,用玻璃酸钠滴眼显示有促进创伤愈合的作用。3.促进角膜上皮伸展作用(家兔)对离体家兔角膜片的培养组织,玻璃酸钠可以促进角膜上皮细胞层的伸展。4.防止角膜干燥作用(家兔)对离体家兔角膜滴用玻璃酸钠,与人工泪液相比可显著地防止角膜干燥。5.临床效果包括双盲试验在内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对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干燥综合征(Sjǒgren syndrome)﹑配戴隐形眼镜等各种原因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患者有效。有效率为67.5%(83/123例)。毒理:滴眼毒性对家兔进行了下述滴眼毒性试验,未见任何眼刺激性及毒性。动物种类滴眼时间药物浓度滴 眼方法试验结果 家兔7天1%及2%1次1滴,1天5次未见眼刺激性及毒性 7天0.5%1次1滴,1天3次4周3%及0.5%1次1滴,1天8次26周3%1次1滴,1天8次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4粒),此后0.2g(2粒),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3粒),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m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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