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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眼氨肽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085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等眼疾的治疗。适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青少年假性近视。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系采用动物全眼球和甲状腺水解提取精制而成的纯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胱、甘、天冬、赖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有效成份。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085

国药准字B200207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等眼疾的治疗。适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青少年假性近视。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等眼疾的治疗。适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青少年假性近视。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药理作用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混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注意事项

①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混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于阴凉避光处。在10天内用完,不宜久藏②用药期间如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③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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