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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罗沙星片
氟罗沙星片

氟罗沙星片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氟罗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646

生产企业: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氟罗沙星片
氟罗沙星片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主要成分

氟罗沙星。

丙酸氟替卡松。

生产企业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Glaxo Wellcome 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646

注册证号H201301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可预防性治疗哮喘,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本吸入气雾剂只能经口腔吸入。对吸气和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病人可以借助储雾罐。病人应注重本药吸入气雾剂用于预防性的治疗,即使无症状也应定期使用。用药后4-7天内显效。成人及16岁以上儿童每次100-1000g,每日2次。通常为每次2揿,每日2次。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不良事件根据不同的发生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别列出。详见说明书。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人类妊娠期内用丙酸氟替卡松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在啮齿类动物试验中已发现皮质激素诱发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尽管如此,尚未发现此类化合物对孕期妇女的相同作用。在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皮下注射100-150mg/kg/天及以上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的致畸试验中,可见预期的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在大鼠的吸入致畸试验中,吸入68.7ug/kg/天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未见任何畸形发生,但以25.7ug/kg/天和更大剂量对母兽给药,出现胎兽体重减轻和生长发育迟缓。就该类药物的早期化合物而言,这些作用与人类治疗相关的可能性很小。尽管如此,与其它药物相同,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给予丙酸氟替卡松。尚未进行有关丙酸氟替卡松在人乳中分泌的研究。对哺乳期大鼠皮下注射放射性标记过的定量药物,1-8小时后,在血浆和乳汁中可监测到放射性活性(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浆中的3-7倍)。然而,鉴于丙酸氟替卡松在母亲体内的血药浓度很低,被新生儿摄取的丙酸氟替卡松的量估计是很少的。儿童用药:详见【适应症】、【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成分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可预防性治疗哮喘,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革兰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吸入过量;3. 哮喘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慎用;5. 定期检查肾上腺功能;6. 避免与酮康唑等药物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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