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金诺芬片
金诺芬片

金诺芬片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金诺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20022

生产企业: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典型或肯定的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一种或多种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效果不显著或无法耐受的,可接受金诺芬治疗。金诺芬不能消除已出现的骨关节破坏,但有可能阻止或减缓关节的进一步损害。由于金诺芬起效慢,平均为3个月,有迟至5~6个月者,所以在服用金诺芬的同时宜加服非甾体抗炎药(NSAID),以便在金诺芬发挥作用前减轻病人类风湿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金诺芬片
金诺芬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3,4,6-四-氧-乙酰基-1-硫代-?-右旋-吡喃葡萄糖-硫(三乙基磷)金盐。 分子式:C20H34AuO9PS 分子量:678.5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20022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典型或肯定的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一种或多种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效果不显著或无法耐受的,可接受金诺芬治疗。金诺芬不能消除已出现的骨关节破坏,但有可能阻止或减缓关节的进一步损害。由于金诺芬起效慢,平均为3个月,有迟至5~6个月者,所以在服用金诺芬的同时宜加服非甾体抗炎药(NSAID),以便在金诺芬发挥作用前减轻病人类风湿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般剂量为成人一日口服金诺芬6mg(2片),可在早饭后服2片,或早饭及晚饭后各服1片,初始剂量也可一日3mg(1片),二周后增至一日6mg(2片);如服用六个月后效果不显著,剂量可增加至一日9mg(3片),分3次服用;一日9mg(3片)连服三个月效果仍不显著,应停止用药。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对金有过敏反应,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肺纤维化,剥脱性皮炎,骨髓再生障碍、进行性肾病,严重肝病和其他血液系统疾病。 2孕妇、哺乳期妇女亦不宜使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暂无相关证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典型或肯定的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一种或多种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效果不显著或无法耐受的,可接受金诺芬治疗。金诺芬不能消除已出现的骨关节破坏,但有可能阻止或减缓关节的进一步损害。由于金诺芬起效慢,平均为3个月,有迟至5~6个月者,所以在服用金诺芬的同时宜加服非甾体抗炎药(NSAID),以便在金诺芬发挥作用前减轻病人类风湿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起效较慢的抗类风湿关节炎药。药理学试验证明本品具有一定的抗炎作用。按金诺芬3.86(金1.12)mg/kg一日2次,给清醒的狗连续口服3天,心电图未有明显变化,按15.5(金4.5)mg/kg导入麻醉狗的十二指肠内,给药1~3小时后,血金浓度可达0.5?g/ml~1.0?g/ml,对血压心率及呼吸均无影响。本品抗类关节炎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

注意事项

1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医生在开处方以前,应充分了解适应症和不良反应,并告之病人,使病人能随时反映治疗中的情况。 2治疗开始前应做下列项目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前三项在服药后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其余化验也应定期检查。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