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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聚甲酚磺醛溶液

批准文号:H20140836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妇科: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外科和皮肤科: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耳鼻喉科: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奥硝唑分散片
奥硝唑分散片
主要成分

聚甲酚磺醛化学名:亚甲基二(羟基甲基苯磺酸)聚合物分子量:[C8H8O4S]n

奥硝唑。

生产企业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40836

国药准字H200403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妇科: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外科和皮肤科: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耳鼻喉科: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用法用量

1.妇科:局部贴敷可借助阴道镜,镊子和棉签。未经稀释的聚甲酚磺醛溶液可用于表皮和深部组织损伤。用于局部涂抹或贴敷时本品无需稀释,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本品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贴敷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上述过程通常每周进行1-2次。用于止血时,本品亦无需稀释,一般贴敷1-2分钟即可达到目的。用于阴道冲洗时,本品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2.外科、皮肤科:为了终止伤口出血,可将浸有本品的纱布块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

1-2次/天;1粒/1次。

副作用

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怀孕期间,聚甲酚磺醛仅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

对本品或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本品无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然而,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对照研究,因此除绝对需要外,在妊娠早期或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需调整剂量。

成分

妇科: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外科和皮肤科: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耳鼻喉科: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药理作用

聚甲酚磺醛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和某些真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那氏菌、厌氧菌和滴虫有效。(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奥硝唑是第三代的硝基咪唑类抗微生物药。固特主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下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分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可促进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此时亦无需惊恐。这是聚甲酚磺醛作用所致。脱落组织应予清除,以免发生刺激。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3、行经时应停止用药。4、注意防止本品与眼部接触!如果眼部与本品接触,必须立即用水彻底冲洗;如有必要,请咨询眼科医生。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可含1-2%的碳酸氢钠)。6、本品不能吞咽,如果发生误吞,必须立即引用大量水,并咨询医生。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9、避免儿童接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痫、多毛性硬化症慎用。 2肝脏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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