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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聚甲酚磺醛溶液

批准文号:H20140836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妇科: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外科和皮肤科: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耳鼻喉科: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克霉唑乳膏
克霉唑乳膏
主要成分

聚甲酚磺醛化学名:亚甲基二(羟基甲基苯磺酸)聚合物分子量:[C8H8O4S]n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分为:每克乳膏含:二丙酸倍他米松(以倍他米松计)0.5mg 克霉唑 10mg 硫酸庆大霉素(以庆大霉素计)1.0mg。

生产企业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40836

国药准字H360200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妇科: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外科和皮肤科: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耳鼻喉科: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用于体癣、股癣、脚癣、手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用法用量

1.妇科:局部贴敷可借助阴道镜,镊子和棉签。未经稀释的聚甲酚磺醛溶液可用于表皮和深部组织损伤。用于局部涂抹或贴敷时本品无需稀释,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本品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贴敷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上述过程通常每周进行1-2次。用于止血时,本品亦无需稀释,一般贴敷1-2分钟即可达到目的。用于阴道冲洗时,本品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2.外科、皮肤科:为了终止伤口出血,可将浸有本品的纱布块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副作用

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怀孕期间,聚甲酚磺醛仅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妇科: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外科和皮肤科: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耳鼻喉科: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用于体癣、股癣、脚癣、手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药理作用

聚甲酚磺醛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和某些真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那氏菌、厌氧菌和滴虫有效。(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浅部、深部多种真菌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可促进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此时亦无需惊恐。这是聚甲酚磺醛作用所致。脱落组织应予清除,以免发生刺激。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3、行经时应停止用药。4、注意防止本品与眼部接触!如果眼部与本品接触,必须立即用水彻底冲洗;如有必要,请咨询眼科医生。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可含1-2%的碳酸氢钠)。6、本品不能吞咽,如果发生误吞,必须立即引用大量水,并咨询医生。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9、避免儿童接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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