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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因子胶囊
转移因子胶囊

转移因子胶囊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转移因子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423

生产企业: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转移因子胶囊
转移因子胶囊
拉米夫定片
拉米夫定片
主要成分

猪脾中提取的一种低分子量多肽-核苷酸合物,多肽、核苷酸、以及18种游离氨基酸。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拉米夫定

生产企业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423

国药准字H200305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16岁以下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3个月内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妊娠3个月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 2.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对于因年龄增大而肾脏排泄功能下降的老年患者,拉米夫定代谢无显著变化,只有在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时,才有影响。

成分

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药理作用

①转移因子能够将供体的某一些特异性和非特异性细胞免疫功能,转移给受体,扩大受体的免疫反应。②转移因子有触发和调节细胞免疫功能,使未接触过抗原的细胞致敏,T淋巴细胞分化增殖为效应T细胞,发生增效反映,变成致敏淋巴细胞和释放具有免疫活性的淋巴因子,攻击体内病毒等外来物。③活化巨噬细胞,增强协同参与免疫反应的巨噬细胞识别、结合、吞噬和消化抗原的能力。④转移因子还能提高体内白介素Ⅱ、干扰素等人多种细胞因子在体内的生成,调整多项免疫指标、作用于免疫系统的多个环节、纠正机体失衡的免疫、使免疫功能低下或亢进得到调整。⑤还具有保护机体骨髓造血干细胞的生殖功能,防止因某些射线和药物等因素造成骨髓干细胞有丝分裂指数的下降,增强和调解机体的细胞免疫和骨髓造血功能。

拉米夫定是核苷类抗病毒药。对体外及实验性感染动物体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拉米夫定可在HBV感染细胞和正常细胞内代谢生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它是拉米夫定的活性形式,既是HBV聚合酶的抑制剂,亦是此聚合酶的底物。拉米夫定三磷酸盐渗入到病毒DNA链中、阻断病毒DNA的合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不干扰正常细胞脱氧核苷的代谢,它对哺乳动物DNA聚合酶a和b的抑制作用微弱,对哺乳动物细胞DNA含量几乎无影响。拉米夫定对线粒体的结构、DNA含量及功能无明显的毒性。对大多数乙型肝炎患者的血清HBVDNA检测结果表明,拉米夫定能迅速抑制HBV复制,其抑制作用持续于整个治疗过程,同时使血清氨基转移酶降至正常。

注意事项

禁与热饮料,食物同服。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本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本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本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本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本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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