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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二氢麦角碱缓释胶囊
甲磺酸二氢麦角碱缓释胶囊

甲磺酸二氢麦角碱缓释胶囊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甲磺酸二氢麦角碱缓释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355

生产企业: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脑动脉硬化症、脑震荡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及老年性痴呆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磺酸二氢麦角碱缓释胶囊
甲磺酸二氢麦角碱缓释胶囊
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二氢麦角碱(ErgoloidMesylate),其由等量的甲磺酸二氢麦角考宁(Dihydroergocornine),甲磺酸二氢麦角汀(Dihydroergocristine),甲磺酸二氢-α-麦角隐亭(Dihydro-α-ergocryptine)和甲磺酸二氢-β-麦角隐亭(Dihydro-β-ergocryptine)。 其中:R=CH(CH3)2为甲磺酸二氢麦角考宁659.81 R=CH2C6H5为甲磺酸二氢麦角汀707.86 R=CH2CH(CH3)2为甲磺酸二氢-α-麦角隐亭673.84 R=CH(CH3)CH2CH3为甲磺酸二氢-β-麦角隐亭673.84

氢溴酸西酞普兰。

生产企业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美吉斯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355

国药准字H200504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脑动脉硬化症、脑震荡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及老年性痴呆等。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用法用量

每次1粒,每日二次(早晚)餐时服用,或遵医嘱。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1次。开始剂量每日1片(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2片(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3片(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0.5片-1.5片(10-3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

副作用

对本品或麦角碱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不建议儿童服用此药(几乎没有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临床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不建议怀孕和将要怀孕的妇女服用此药,因为对他们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此药可能会抑制乳汁分泌,不建议哺乳妇女服用此药。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在药代动力学研究中老年人血药浓度偏高,建议调节老年人的服用剂量或遵医嘱。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还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西酞普兰对人怀孕期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除非对于病人的好处远远超过理论上可能对胎儿或婴儿带来的风险,否则怀孕期及授乳期内不应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超过65岁的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具体见【用法用量】。

成分

脑动脉硬化症、脑震荡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及老年性痴呆等。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 甲磺酸麦角生物碱是天然麦角生物碱的四种双氢衍生物的等比例混合物,包括甲磺酸二氢麦角考宁、甲磺酸二氢麦角汀和甲磺酸二氢-α-麦角隐亭、甲磺酸二氢-β-麦角隐亭。该混合物对α-肾上腺素、多巴胺和5-羟色胺受体具有部分激动和/或拮抗作用。本品给药可减低多巴胺代谢中的高香草酸含量,但不降低5-羟吲哚(5-HIAA)的含量,因此其临床效果可能与二氢麦角碱导致多巴胺代谢抑制的多巴胺样活性有关。本品还可缩短脑循环时间,改善脑电活动和受损组织的代谢活动,但其机理尚不清楚。 2.毒理研究 (1)遗传毒性:麦角生物碱的多项遗传毒性研究结果均为阴性。 (2)生殖毒性:动物试验中发现有着床抑制作用。动物试验中观察到胎仔死亡及缺氧性畸形,怀孕大鼠给予麦角柯宁碱1mg可使其胎仔产生眼及心脏缺陷。大鼠孕期给予50倍人用量的甲磺酸麦角生物碱,出现仔鼠出生时体重降低。生殖组织α-肾上腺素受体丰富,理论上讲,服用双氢麦角毒碱可以改变生殖道的活动性,但是尚无试验动物或人体上出现与该活性相关不良反应的文献报道。

氢溴酸西酞普兰是一种很强的、具有选择性的5-羟色胺摄取抑制剂,具有抗抑郁作用。特别感兴趣的是这种药物对胆碱能毒蕈碱受体、组织胺受体和α一肾上腺素能受体无抑制作用。若这些受体被抑制,则会产生很多抗抑郁药物引起的副作用,如口干、镇静,体位性低血压等。氢溴酸西酞普兰对内源性和非内源性抑郁的病人同样有效。其抗抑郁作用通常在2-4周后建立。氢溴酸西酞普兰不影响心脏传导系统和血压。这一点对于老年病人尤为重要。另外,氢溴酸西酞普兰也不影响血液、肝、及肾等系统。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少见的副作用和最轻度镇静的特性使它特别适用于长期治疗。而且,氢溴酸西酞普兰既不会导致体重增加,也不会强化酒精的作用。

注意事项

警告:以下病人如需使用本品时,应极为慎重。 1.严重心动过缓 2.精神病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因本品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损伤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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