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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康艾颗粒
辅康艾颗粒

辅康艾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辅康艾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41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气血两虚证、白细胞减少症、贫血、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低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辅康艾颗粒
辅康艾颗粒
酮康唑乳膏
酮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人参、灵芝、薏苡仁、仙鹤草、重楼、白花蛇舌草、半枝莲、麦冬、土茯苓、南沙参、芦根。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羟苯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纯化水。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041

国药准字H200741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气血两虚证、白细胞减少症、贫血、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低下。

用于头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气血两虚证、白细胞减少症、贫血、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低下。

用于头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药理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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