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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化气丸
沉香化气丸

沉香化气丸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沉香化气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263

生产企业: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胸膈痞塞、脾胃虚寒、气逆喘促、胸腹胀满、呕吐恶心、饮食无味、噎膈反胃、吞酸吐酸、大便溏泄、消化不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沉香化气丸
沉香化气丸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主要成分

沉香、木香、广藿香、香附(醋制)、砂仁、陈皮、莪术(醋制)、六神曲(炒)、麦芽(炒)、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哌丁胺。 化学名称:N,N-二甲基-α,α-二苯基-4-(对氯苯基)-4-羟基-1-哌啶丁酰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9H33ClN2O2·HCl 分子量:513.51

生产企业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263

国药准字H109000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胸膈痞塞、脾胃虚寒、气逆喘促、胸腹胀满、呕吐恶心、饮食无味、噎膈反胃、吞酸吐酸、大便溏泄、消化不良。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克~6克,一日2次。

1.急性腹泻:成人首剂2粒,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1粒,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8粒/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5岁以上儿童首剂1粒,以后每腹泻一次服1粒,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3粒/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2.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1-2粒,每日1-6粒,显效后每日给予2-4粒维持治疗;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8粒,儿童每日不超过1.5粒/20kg。

副作用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 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 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禁忌

成分

胸膈痞塞、脾胃虚寒、气逆喘促、胸腹胀满、呕吐恶心、饮食无味、噎膈反胃、吞酸吐酸、大便溏泄、消化不良。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药理作用

  理气疏肝,消积和胃。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之脾胃阴虚患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①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②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③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④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⑤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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