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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颗粒
一清颗粒

一清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一清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227

生产企业: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一清颗粒
一清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227

国药准字H200639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滴眼,一般一次1滴,1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副作用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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