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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570

生产企业: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小儿咳嗽、痰多、气喘、支气管炎、肺炎、哮喘、百日咳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盐酸麻黄碱、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万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 03mg)。

生产企业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570

注册证号H201305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小儿咳嗽、痰多、气喘、支气管炎、肺炎、哮喘、百日咳等。

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副作用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小儿咳嗽、痰多、气喘、支气管炎、肺炎、哮喘、百日咳等。

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药理作用

祛痰镇咳。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 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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