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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咽解毒颗粒
利咽解毒颗粒

利咽解毒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利咽解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365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咽解毒颗粒
利咽解毒颗粒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板蓝根、黄芩、玄参、桔梗、僵蚕、麦冬、浙贝母、天花粉等味。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索25mg。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365

国药准字H201031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1袋,每日3—4次。

用于散瞳时,通常为1次1-2滴滴眼,或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

副作用

(1)、禁食辛辣及过威食物。(2)、糖尿病患者不宜。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

禁忌

成分

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过咸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本药性寒凉,宜饭后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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