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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咽解毒颗粒
利咽解毒颗粒

利咽解毒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利咽解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365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咽解毒颗粒
利咽解毒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板蓝根、黄芩、玄参、桔梗、僵蚕、麦冬、浙贝母、天花粉等味。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365

国药准字J201300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1袋,每日3—4次。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禁食辛辣及过威食物。(2)、糖尿病患者不宜。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禁忌

成分

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过咸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本药性寒凉,宜饭后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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