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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香圆颗粒
山香圆颗粒

山香圆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山香圆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169

生产企业: 江西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止咳化痰。主治感冒发热、咳嗽痰多、咽喉肿痛、头痛鼻塞。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香圆颗粒
山香圆颗粒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三香圆叶。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江西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169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主治感冒发热、咳嗽痰多、咽喉肿痛、头痛鼻塞。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主治感冒发热、咳嗽痰多、咽喉肿痛、头痛鼻塞。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5.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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