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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喉咽合剂
清喉咽合剂

清喉咽合剂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清喉咽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445

生产企业: 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喉咽合剂
清喉咽合剂
口腔溃疡散
口腔溃疡散
主要成分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青黛、桔矾、冰片。

生产企业

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2020445

国药准字Z110201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用法用量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

用清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可内服。 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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