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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颗粒
蓝芩颗粒

蓝芩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蓝芩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715

生产企业: 南开允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病毒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口腔溃疡、牙周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蓝芩颗粒
蓝芩颗粒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南开允公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0715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病毒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口腔溃疡、牙周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病毒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口腔溃疡、牙周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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