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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百梅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177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肺宁颗粒
肺宁颗粒
主要成分

百部、岗梅、桑白皮、东风桔、枇杷叶、陈皮、甘草、薄荷油、氯化铵。辅料为蔗糖。

返魂草。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177

国药准字Z220218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症无改善,应停止境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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