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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百梅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177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百部、岗梅、桑白皮、东风桔、枇杷叶、陈皮、甘草、薄荷油、氯化铵。辅料为蔗糖。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177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症无改善,应停止境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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