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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百梅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177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清肺十八味丸
清肺十八味丸
主要成分

百部、岗梅、桑白皮、东风桔、枇杷叶、陈皮、甘草、薄荷油、氯化铵。辅料为蔗糖。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177

国药准字Z150202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症无改善,应停止境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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