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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百梅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177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百梅止咳颗粒
百梅止咳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百部、岗梅、桑白皮、东风桔、枇杷叶、陈皮、甘草、薄荷油、氯化铵。辅料为蔗糖。

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177

国药准字H440246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咳嗽、痰多、气喘、咽干、咽痛。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症无改善,应停止境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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