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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母梨膏
贝母梨膏

贝母梨膏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贝母梨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161

生产企业: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咳嗽痰多、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贝母梨膏
贝母梨膏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主要成分

川贝母,梨膏。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

生产企业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161

注册证号H201400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咳嗽痰多、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骼肌肉可能有轻微震颤现象,通常手部较为明显。服用-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病人一般有此症状。偶见有头痛的病例报告。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的情况发生。肌肉痉挛症状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正如使用其他吸入治疗法一样,给药后可能会立刻引起反常性支气管痉挛及增加有响声地呼吸,应立即给予另一类含有此药物成分的制药,或一个不同的有快速缓解效用支气管扩张剂,若有此症状,应即时停止吸用本药,评估病人的状况。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只有当用药后对孕妇预期的收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方可使用。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有关人类在妊娠早期应用沙丁胺醇的安全性的研究报道非常少见;但是,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剂量非常高时,它会对胎儿造成某些危害。 哺乳:由于沙丁胺醇可能由乳汁分泌,故正在哺乳的母亲应慎用。尚不清楚沙丁胺醇是否对新生儿有害处,在使用前应权衡利弊,除非对母亲的预期收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小起始剂量为将0.5ml雾化溶液(含2.5mg沙丁胺醇),用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至2.5ml。用药方式同成人。然而某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沙丁胺醇。间歇疗法可每日重复四次。老年用药:同成人。

成分

咳嗽痰多、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痰少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或喉中有痰声,痰质粘,或痰中带血丝,伴身热,口干,咽痛,或咳引胁痛。舌红,苔薄黄或薄黄腻,脉数或滑数。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中出现脓,血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三环抗抑郁药等药物同时使用;5.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心悸、震颤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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