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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麝香镇痛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486

生产企业: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主要成分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生产企业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486

国药准字B200207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用法用量

贴患处。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副作用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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