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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子参洗液
双子参洗液

双子参洗液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双子参洗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193

生产企业: 陕西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双子参洗液
双子参洗液
氟氯西林钠胶囊
氟氯西林钠胶囊
主要成分

苦参、黄柏、地肤子、蛇床子、白矾、花椒。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钠。

生产企业

陕西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澳美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193

HC200900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适用于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所致感染及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所致双重感染。包括: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腹膜炎、肺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手术及伤口感染、中毒性休克等。

用法用量

外用。将患部洗净,取适量涂搽患处,每日2-3次。阴道炎患者取药液20毫升,加温开水稀释,擦洗外阴,并用冲洗器冲洗阴道。

饭前服用。成人3-4次/日,1粒/次,中重度感染2粒/次;儿童3次/日,按50mg/日/kg的剂量给药。

副作用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曾有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禁用。禁用于有与氟氯西林相关联的黄疸/肝功能障碍史的患者。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为胶囊剂,儿童不宜吞服。儿童用量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怀孕期:动物实验表明氟氯西林无致畸作用。自1970年临床使用该药以来,用于孕妇的有限病例未显示不良影响。不过对怀孕期妇女的任何用药都应极度小心,因此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孕妇。 2.哺乳:在乳汁中可检测到底量的氟氯西林。必须考虑哺乳期婴儿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因此也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肾功能严重减退时,应适当减少使用剂量。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适用于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所致感染及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所致双重感染。包括: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腹膜炎、肺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手术及伤口感染、中毒性休克等。

药理作用

药理: 1.作用机制 本品为半合成的耐青霉素酶青霉素。其作用机制与青霉素G相似,系与细菌细胞膜上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抑制细菌细胞壁的生物合成,导致菌体肿胀破裂死亡,从而发挥杀菌作用。本药为繁殖期杀菌药。 2.本药抗菌作用特点是: 对青霉素酶稳定性较好,对产青霉素酶的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有强大的杀菌作用,但对青霉素敏感葡萄球菌和各种链球菌的抗菌作用比青霉素弱。 3.抗菌谱 本药对产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有较好抗菌活性。粪肠球菌、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肠道阴性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脆弱拟杆菌对本药耐药。 毒理: 1.急性毒性 小鼠口服氟氯西林钠的LD50为3.88g/kg,皮下注射LD50为2.2g/kg。 2.长期毒性试验 给大鼠分组口服氟氯西林钠200,500,2000mg/kg,皮下注射250mg/kg,狗口服200,500,1000mg/kg,皮下注射250mg/kg25周。除皮下注射部位有很轻刺激外,未见不良反应。 3.致畸研究 妊娠大鼠、小鼠分组口服氟氯西林钠200和500mg/kg。结果:母鼠、胎鼠无不良反应,只是大鼠高剂量组(远大于治疗量)有早期胚胎死亡的吸收胎发生率增多。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辛发食物。 3.切误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食用。 4.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5.阴道炎患者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阴部瘙痒不宜使用。 8.带下量多、阴痒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血性分泌物者应去医院就症。 9.用药7天症状物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交叉过敏:对一种青霉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用前必须详细询问青霉素过敏史、其它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 2.慎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2)新生儿; (3)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4)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检查或监测: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发热、皮疹、皮肤瘙痒症状的患者,应监测肝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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