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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灵颗粒
痛经灵颗粒

痛经灵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痛经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210

生产企业: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痛经灵颗粒
痛经灵颗粒
奥硝唑片
奥硝唑片
主要成分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本品主要成份奥硝唑。

生产企业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210

国药准字H2013308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棱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控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2小时10mg/kg;阿米巴虫病: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儿童25mg/kg/天;贾第虫病:成人1.5g/次,1次/天;儿童40mg/kg/天;毛滴虫病:成人1-1.5g/次,1次/天;儿童25mg/kg/天。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对此药也过敏,禁用于对此药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棱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控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药理作用

用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同时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 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痛经表现为腹痛喜按,或小腹、阴部空坠者不宜选用; 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月经过多,或服药后痛经不缓解,应去医院应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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