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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渴清颗粒
消渴清颗粒

消渴清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消渴清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034

生产企业: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糖尿病、口渴多饮、多尿、多食、乏力、消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消渴清颗粒
消渴清颗粒
格列齐特分散片
格列齐特分散片
主要成分

知母、苍术、黄连、蒲黄、地锦草。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生产企业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034

国药准字H200501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糖尿病、口渴多饮、多尿、多食、乏力、消瘦。

用于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8周。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大剂量一般不超过320mg。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患者酌减。

副作用

  孕妇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低血糖:可能出现严重的迁延性低血糖。肝、肾功能低下时,格列齐特的血药浓度升高,可产生严重的低血糖。老年者、虚弱者、营养不良、饥饿状态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者,热量摄取不足、大量运动、过量饮酒时容易产生低血糖。这些情况应谨慎应用。低血糖的症状包括头痛、乏力、高度空腹感、虚汗、心悸、兴奋、烦躁、神经过敏、集中力低下、知觉异常、头晕,严重时可导致神经错乱、精神障碍、意识障碍、昏迷、震颤、惊厥和死亡。缓慢进行的低血糖常常是以精神障碍、意识障碍为主,应注意。老年人或服用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对低血糖不易觉察。 2.血液:有时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有时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见肝脏障碍。 4.皮肤反应:格列齐特引起的过敏性皮肤反应,有瘙痒症、发疹。 5.泌尿系统:可见BUN、血清肌酐升高,也可见轻度低钠血症。 6.其他:有时出现头重、头痛、眩晕、热感。曾有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的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格列齐特有致畸作用,而且在乳汁中分泌,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不宜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Ⅱ型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时用药量应减少,宜用作用时间较短的制剂,避免用长效制剂。

成分

糖尿病、口渴多饮、多尿、多食、乏力、消瘦。

用于2型糖尿病。

药理作用

动物试验结果表明,本品可降低正常小鼠的空腹血糖值,可提高正常小鼠对葡萄糖的糖耐量能力;长期给药后对四氧嘧啶所致糖尿病小鼠的血糖值有一定降低作用;预防给药对肾上腺素所致小鼠血糖升高有一定降低作用;能降低链脲霉素致糖尿病大鼠血清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含量,增加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含量,并能降低其全血粘度、血浆粘度,并可使其耳廓微循环的血流速度加快;可使高分子右旋糖酐致微循环障碍家兔眼球结膜微循环血流速度加快。

注意事项

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血糖、肝肾功能。

1.II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 2.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 3.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 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8.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 9.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 10.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 11.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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