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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乳糖型)
感冒清热颗粒(乳糖型)

感冒清热颗粒(乳糖型)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感冒清热颗粒(乳糖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355

生产企业: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清热颗粒(乳糖型)
感冒清热颗粒(乳糖型)
固特(奥硝唑分散片)
固特(奥硝唑分散片)
主要成分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乳糖。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硝唑,其化学名称为α-(氯甲基)-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生产企业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355

国药准字H200404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1.毛滴虫病: (1)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mg(6片),晚上顿服。儿童25mg/公斤/天,一次顿服。 (2)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共5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阿米巴虫病: (1)阿米巴痢疾: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mg,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mg(4片),每日二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 (2)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mg/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 (1)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晚上顿服1500mg(6片),服药1~2天。 (2)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1)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mg(6片),以后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2)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0mg/公斤,分二次口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药理作用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再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医。9.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2.肝病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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