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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批准文号:HC20150036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因普通感冒或流感等原因引起的以下症状,如:发热,肌肉酸痛,鼻塞,头痛,流涕,咽喉痛,咳痰。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每粒含马来酸溴苯那敏5mg、盐酸溴己新8mg、咖啡因30mg、对乙酰氨基酚280mg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5mg。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C20150036

国药准字H610200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因普通感冒或流感等原因引起的以下症状,如:发热,肌肉酸痛,鼻塞,头痛,流涕,咽喉痛,咳痰。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日服3-4次,每次1粒,每次用药间隔应大于6个小时。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1.哮喘病人或对本品其中任一成分敏感的患者禁用该药。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以及抑郁症等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缓解因普通感冒或流感等原因引起的以下症状,如:发热,肌肉酸痛,鼻塞,头痛,流涕,咽喉痛,咳痰。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药理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哮喘家族史的患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和胃溃疡的患者应慎用。6.儿童用药,易产生不良反应。12岁以上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未经实验证实,故需谨慎用药或遵医生指示。9.老年用药,易产生不良反应,老年患者慎用。10.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1.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适当采取适当的胃部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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