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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948

生产企业: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受托: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无水咖啡因50毫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生产企业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受托: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948

国药准字H310226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口服,6岁以上儿童每一次0.5片~1片;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详见说明书。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副作用

溶血性贫血史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药理作用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果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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