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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碳酸镁咀嚼片
铝碳酸镁咀嚼片

铝碳酸镁咀嚼片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铝碳酸镁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62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暖气、饱胀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铝碳酸镁咀嚼片
铝碳酸镁咀嚼片
呋喃唑酮片
呋喃唑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片含0.5克铝碳酸镁。辅料为:玉米淀粉、甘露醇、硬酯酸镁、羧甲淀粉钠、糖精钠、粉末薄荷香精。

呋喃唑酮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阳市华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62

国药准字H410202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暖气、饱胀等。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用法用量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常用量1次0.3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禁用。3.低磷血症者禁用。4.病理性肌肉无力或疲乏(重症肌无力)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禁用。

禁忌

成分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暖气、饱胀等。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药理作用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30-80毫升/分钟)、高镁血症、高钙血症及严重心功能不全者慎用。2.孕妇如使用本品后发生腹泻、易增加流产、早产的风险。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妊娠3个月以上应咨询医生。3.目前尚无铝碳酸镁通过乳汁分泌的资料。哺乳期妇女应咨询医生。4.尚无儿童用药和老年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低磷饮食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持续、复发的胃病有可能是严重疾病(例如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4.每日服用铝碳酸镁的总剂量不应超过6克。15.阿尔茨海默氏病或其他类型痴呆症患者应避免高剂量或长期服用本品。16.肾功能损害者应避免高剂量或长期服用本品,如需服用本品,应定期监测血清镁和铝水平,铝水平不可超过40pg/L。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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