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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暗疮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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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暗疮丸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清热暗疮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488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暗疮丸
清热暗疮丸
牛磺酸滴眼液
牛磺酸滴眼液
主要成分

穿心莲、牛黄、金银花、蒲公英、大黄浸膏、山豆根、栀子、珍珠层粉、甘草。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488

国药准字H320257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丸,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腥发食物。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4.如有多个脓肿、囊肿、脓疱等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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