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939

生产企业: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牛磺酸滴眼液
牛磺酸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千里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939

国药准字H200741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注意事项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