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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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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279

生产企业: 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牛磺酸滴眼液
牛磺酸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千里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279

国药准字H200741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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